為了加強私募產品統一備案管理及風險監測工作,即日中國證監會下發《關于做好有關私募產品備案管理及風險監測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證券業協會)和中證資本市場發展監測中心(以下簡稱發展監測中心)原承擔的證券公司資產管理業務、直接投資業務、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等有關私募產品的登記備案、風險監測等職責劃歸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基金業協會)。
《通知》明確,證券業協會和發展監測中心向基金業協會移交下列三項職責:1、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計劃備案和監測監控工作;2、證券公司直投基金備案和監測監控工作;3、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備案管理、統計監測工作?!锻ㄖ芬?,證券業協會、基金業協會、發展監測中心要高度重視移交工作,并于2014年7月底前完成上述三項業務備案和監測職責的移交。同時,要處理好私募產品備案與私募產品管理機構登記的關系,處理好機構登記與自律管理的關系,抓緊修改、制定和發布相關自律規則,加強自律管理,保證自律管理有序銜接。
關于做好有關私募產品備案管理及風險監測工作的通知
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中證資本市場發展監測中心有限責任公司:
為統一做好有關私募產品備案工作,證監會決定,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證券業協會)和中證資本市場發展監測中心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發展監測中心)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基金業協會)移交下列三項職責:
一、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計劃備案和監測監控工作;二、證券公司直投基金備案和監測監控工作;三、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備案管理、統計監測工作。
證券業協會、基金業協會、發展監測中心要高度重視移交工作,并于2014年7月底前完成上述三項業務備案和監測職責的移交。同時,要處理好私募產品備案與私募產品管理機構登記的關系,處理好機構登記與自律管理的關系,抓緊制定、修改和發布相關自律規則,加強自律管理,保證自律管理有序銜接。
中國證監會
2014年6月10日